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1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意见分为10章共33条,提出未来5年和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的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和重大改革措施,是指导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一)
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抓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态根基。
主要目标
●到2027年
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
●到2035年
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更加稳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展望本世纪中叶
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美丽中国全面建成。
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根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新期待,加大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解决力度,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
“十四五”深入攻坚,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十五五”巩固拓展,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十六五”整体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要坚持做到
●全领域转型
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增强美丽中国建设的内生动力、创新活力。
●全方位提升
坚持要素统筹和城乡融合,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绘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中国新画卷。
●全地域建设
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域覆盖,展现大美西部壮美风貌、亮丽东北辽阔风光、美丽中部锦绣山河、和谐东部秀美风韵,塑造各具特色、多姿多彩的美丽中国建设板块。
●全社会行动
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行为自觉。鼓励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空间布局。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执法监管和保护修复,使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保持在315万平方公里以上。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海洋和海岸带国土空间管控。建立低效用海退出机制,除国家重大项月外,不再新增围填海。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到2035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坚持先立后破,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重点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和制度建设。逐年编制国家温空气体清单。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研究制定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建设完善全国温空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
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严把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工艺、技术、装备升级,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超低能耗、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提升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推进铁路场站、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和铁路电气化改造,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川、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25%左右。
●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升重点用水行业、产品用水效率,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健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建立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废旧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快递包装等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35年,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
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以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细颗粒物控制为主线、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源头替代工程。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因地制宜采取清洁能源、集中供热替代等措施,继续推进散煤、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污染治理。重点区域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展新阶段油品质量标准研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持续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着力解决恶臭、餐饮油烟等污染问题。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到2027年,全国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到28微克/立方米以下,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力争达标;到2035年,全国细颗粒物浓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实现空气常新、蓝天常在。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优化调整水功能区划及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基本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建成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推行重点行业企业污水治理与排放水平绩效分级。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因地制宜开展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建立水生态考核机制,加强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缓冲带保护修算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保障修交,独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保障
河湖生态流量。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持续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以海湾为基本单元,“一湾一策”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不断提升红树林等重要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海水养殖环境整治。积极应对蓝藻水华、赤潮绿潮等生态灾害。推进江河湖库清漂和海洋垃圾治理。到2027年,全国地表水水质、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90%、83%左右,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5年,“人水和谐”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基本建成
●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严防新增污染、逐步解决长期积累的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推动大型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适时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严控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环境风险。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到2027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5年,地下水国控点位1-IV类水比例达到80%以上,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推动实现城乡“无废”、环境健康。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塑料污染。深化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工作,严防各种形式固体废物走私和变相进1。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以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为重点加强民矿库污染治理。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东部省份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